行業 | 制造业 | ||||||||||||||||||||||||
集團簡介 |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万控智造浙江电气有限公司C以下简称万控有限公司),万控有限公司系由万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于2016年10月14日在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万控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万控有限公司以2019年5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382MA28657U43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4,100.00万元’股份总数34,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公司属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主要经营活动为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电气机柜、环网柜设备、IE/IT机柜等。 公司在电气机柜领域具有领先的行业地位,作为该细分领域规模最大的制造商,于2019年被国家工信部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多年来,万控高度重视技术创新,持续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作为主要起草或参与单位承担了18项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 未来,公司将围绕构建三大业务板块发展新格局,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目前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一方面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自身在电气机柜领域的领先优势,培育和获取新型竞争能力,确保在业界实现持续领航;另一方面将顺应智能电网建设和“新基建”趋势,重点发展环网柜设备和IE/IT机柜业务,从而能够实现公司各产品线的均衡发展,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 ||||||||||||||||||||||||
主營業務 |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
法人代表 | 木晓东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東 |
|
||||||||||||||||||||||||
董事會秘書 | 郑键锋 | ||||||||||||||||||||||||
法律顧問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 ||||||||||||||||||||||||
會計師事務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電話 | 0577-57189098 | ||||||||||||||||||||||||
公司傳真 | 0577-57189099 | ||||||||||||||||||||||||
公司網址 | www.wecome.com.cn | ||||||||||||||||||||||||
電子郵件 | wkdb@wecome.com.cn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10/03/2022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幣)* | 0.440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幣)* | 0.150元 | ||||||||||||||||||||||||
每股淨資產(人民幣)* | 5.213元 | ||||||||||||||||||||||||
市值(人民幣) | 10.486億 |
只提供簡體內容 | |
通
/
通
: 滬股通股票 (所有投資者 / 只限機構專業投資者)
通
: 過往滬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資者 / 只限機構專業投資者)
通
: 過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調整數據 |
風險聲明: |
證券價格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證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本內容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投資產品或服務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任何保證。客戶不應依靠此內容作任何投資決定。 |
免責聲明: |
在此提供的資料由經濟通有限公司(「經濟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來源公司」)提供,僅供參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財務或專業意見;因此,任何人不應賴以作為有關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經濟通及來源公司竭力確保其提供之資料準確可靠,惟經濟通、來源公司、南洋商業銀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時性作出擔保或作出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亦不會對任何因該等資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資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是民事侵權行為責任或合約責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