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資料
行業 制造业
集團簡介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是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现已成为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全国大型盐及盐资源加工上市企业(股票代码:603299,股票简称:苏盐井神)。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连续多年入选中国制盐行业十强企业,2016年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19年获第十八届“全国质量奖”。公司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依托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江苏(井神)盐化工循环经济技术研究院等研发平台,加强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累计完成市级以上技术创新项目近百项,授权专利总数49项,其中发明专利23项。公司盐碱钙循环经济产业链为国内首创、国际先进,采用了10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及专有技术,引进了国外“机械热压缩蒸发器”、“带式滤碱机”等高端设备,形成了“钙液采卤、碱渣注井、盐钙联产、全卤制碱”的循环生产工艺。“基于岩盐溶腔地下装置化利用的盐碱钙联合循环生产新技术”荣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该专利技术已对同行业授权许可使用。公司作为全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全国绿色食品示范企业、江苏省盐业动员中心,以建成“中国健康食盐的领航者”为目标,打造符合GMP标准的食盐生产基地,研发生产了海藻碘食盐、绿色食品食盐、深井岩盐、天然日晒盐等系列中高端食盐,保障了江苏及周边省份2亿人的食盐稳定供应。展望未来,公司以“建设国际一流的盐业领军企业”为愿景,担负“让生活更有味”的使命,践行“忠诚、敬业、专业、激情、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实施“产业链延伸、产业升级、管理提升、人才强企”四大战略,构建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新型盐碱钙循环产业基地、中国健康食盐研发生产基地、中国重要的盐腔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基地,加快推进高端化、智能化、链条化、集约化发展,努力建成国际有地位、国内有影响、社会有贡献、股东有收益、员工有幸福的新型盐及盐资源加工领航企业。
主營業務 从事盐矿的开采、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法人代表 吴旭峰
公司高管
董事长:吴旭峰
副董事长:肖立松
董事:肖立松,丁光旭,戴奇鸣,莫宗强,王海青
独立董事:宋亚辉,沈红,成志明
五大股東
股東名稱 股東性質 持股比例 持股量日期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流通A股62.46%30/09/2024
建水新江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流通A股1.48%30/09/2024
袁风六流通A股1.32%30/09/202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流通A股1.15%30/09/2024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流通A股0.76%30/09/2024
董事會秘書 戴亮
法律顧問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會計師事務所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電話 0517-87038881;0517-87038787
公司傳真 0517-87036988
公司網址 www.jsjsyh.com/
電子郵件 jsgfzqb@126.com;elancf@126.com
公司地址
註冊: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海棠大道18号
辦公: 江苏省淮安市区华西路18号
上市日期 31/12/2015
股本
總股本: 774,379,748
A股總股本: 774,379,748
流通A股: 559,440,000
限售A股: 214,939,748
其他股本: 0
B股: 0
H股: 0
每股收益(人民幣)* 0.954元
每股派息(人民幣)* 0.425元
每股淨資產(人民幣)* 7.095元
市值(人民幣) 83.068億
Smiley face 只提供簡體內容
/
 : 滬股通股票 (所有投資者 / 只限機構專業投資者)
 : 過往滬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資者 / 只限機構專業投資者)
 : 過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未調整數據
資料提供: 經濟通
使用條款
風險聲明:
證券價格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證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本內容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投資產品或服務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任何保證。客戶不應依靠此內容作任何投資決定。
免責聲明:
在此提供的資料由經濟通有限公司(「經濟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來源公司」)提供,僅供參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財務或專業意見;因此,任何人不應賴以作為有關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經濟通及來源公司竭力確保其提供之資料準確可靠,惟經濟通、來源公司、南洋商業銀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時性作出擔保或作出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亦不會對任何因該等資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資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是民事侵權行為責任或合約責任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