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集团简介 | 公司前身为1997年成立的宜兴市鹏鹞环境工程承包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环保设备生产及工程施工,是由江苏鹏鹞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宋家武、王洪春、黄政新、蒋云飞共同出资设立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280万元,江苏鹏鹞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80万元,出资比例为53.125%。1998年5月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鹏鹞环境工程承包有限公司。2013年1月,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并更名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江苏省住建厅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专业资质,是环保行业少数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企业之一。 公司为江苏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后承担了3项国家级星火项目及多项省级星火、火炬项目。多年来,公司不断开发新型环保技术装备,先后有12项工艺、设备通过省部级科技鉴定,6个系列产品被科技部评为国家级新产品,4项技术列入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还参与起草了《生物接触氧化成套装置—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HCRJ010-1999)》、《CASS法活性污泥处理系统关键设备及设备成套化》等多项行业技术标准,并与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起草《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污水气浮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及《污水过滤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在国家深化推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的基础上,环保行业日益受到中央和地方高度重视。“十三五规划”将绿色理念作为未来5年发展主基调,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公司具备完整的产业链、领先的环保技术、齐备的行业资质、良好的品牌认知等优势,在上述良好的发展背景和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 ||||||||||||||||||||||||
主营业务 | 专注于环保水处理领域,可提供环保水处理相关的研发、咨询与设计、设备生产及销售、工程承包、项目投资及运营管理等一站式服务 | ||||||||||||||||||||||||
法人代表 | 王鹏鹞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东 |
|
||||||||||||||||||||||||
董事会秘书 | 夏淑芬 | ||||||||||||||||||||||||
法律顾问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电话 | 0510-88560335 | ||||||||||||||||||||||||
公司传真 | 0510-87061990 | ||||||||||||||||||||||||
公司网址 | www.penyao.com.cn | ||||||||||||||||||||||||
电子邮件 | dsb@penyao.com.cn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05/01/2018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币)* | 0.338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0.080元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5.369元 | ||||||||||||||||||||||||
市值(人民币) | 41.375亿 |
通
/
通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调整数据 |
风险声明: |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
免责声明: |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