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采矿业 | ||||||||||||||||||||||||
集团简介 | 广汇能源创始于1994年,2000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2年转型为专业化的能源开发企业,是目前在国内外同时拥有“煤、油、气”三种资源的民营企业。公司依托丰富的天然气、煤炭和石油资源,建成了以液化天然气(LNG)、甲醇、煤炭、煤焦油、乙二醇为主要产品,以煤化工产业链为核心,以能源物流为支撑的综合能源产业体系,并形成了天然气、清洁能源(氢能)、碳捕集与利用、煤化工、煤炭协同发展的五大产业格局。近年来,公司围绕国家“一带一路”经济合作、新疆“八大产业集群”和“三基地一通道”等建设,重点开发天然气、煤炭、石油三种资源,打造新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转化基地,打通出疆能源物流通道、中哈跨境天然气管道和启东海运油气接收通道。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参与国际能源合作,不断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绿色能源需求,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公司先后荣获中国能源行业“一带一路”领跑者企业奖、中国上市公司实业贡献奖、中国主板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董事会奖、中国煤炭企业50强等多项荣誉称号。目前,公司启动了以“绿色革命”为主题的第二次战略转型升级,围绕现有产业发展格局,集中优势力量,在清洁能源(氢能)和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产业,着力打造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相互融合的生态体系,并致力于转型成为传统化石能源与绿色新型能源相结合的能源综合开发企业。 | ||||||||||||||||||||||||
主营业务 | 以LNG、煤炭、煤化工、石油为核心产品,能源物流为支撑的天然气液化、煤化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三大业务板块。 | ||||||||||||||||||||||||
法人代表 | 韩士发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东 |
|
||||||||||||||||||||||||
董事会秘书 | 阳贤 | ||||||||||||||||||||||||
法律顾问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电话 | 0991-3762327;0991-3759961 | ||||||||||||||||||||||||
公司传真 | 0991-8637008 | ||||||||||||||||||||||||
公司网址 | www.xjguanghui.com | ||||||||||||||||||||||||
电子邮件 | ghnyzqb@xjghjt.com;nijuan@xjghjt.com;zqb600256@126.c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26/05/2000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币)* | 0.795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0.700元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4.412元 | ||||||||||||||||||||||||
市值(人民币) | 474.048亿 |
通
/
通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调整数据 |
风险声明: |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
免责声明: |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