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
集团简介 |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卢湾区国营大中型商业企业上海益民百货总公司,1993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批准改制为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1994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10月,公司更名为上海益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1月,公司再次更名为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过多年的耕耘与积累,目前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包括商业批发零售、商业物业租赁、典当产业、餐饮旅游等多种业态的综合性商业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零售业(代码为F52),涉及到内衣、黄金珠宝、照相器材、床上用品、物业租赁、典当、酒店餐饮旅游、养老服务等多个产业。 多元创新:集团上市近三十年来,积极实施战略转型,用改革和创新精神探索品牌经营、资产经营和资本经营有机结合的跨越式发展道路,实现了企业的快速成长,主营业务已从单一的传统百货零售企业发展为以商业连锁和商业房产经营为核心,含酒店业、实业投资等多种优势明显、相互促进的业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商业集团企业。 品牌连锁:公司旗下现有古今内衣、天宝龙凤、星光摄影、上海床品公司等多个品牌从事商业批发零售业务,上述品牌在市场上具有良好口碑及品牌影响力。 商业地产:公司目前自有物业16.80万平方米,其中位于上海市淮海中路沿线及周边地区有9.50万平方米左右,主要以商铺和写字楼为主;其余物业分布在浦东北蔡、闵行莘庄等地,主要以厂房为主。 酒店餐饮旅游:公司的餐饮旅游业务主要由下属上海益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上海益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金辰大酒店为按照较高标准打造的特色精品酒店,拥有各类客房103间,并提供餐饮等服务。 | ||||||||||||||||||||||||
主营业务 | 百货零售业 | ||||||||||||||||||||||||
法人代表 | 张敏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东 |
|
||||||||||||||||||||||||
董事会秘书 | 朱明 | ||||||||||||||||||||||||
法律顾问 |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公司电话 | 021-64339888 | ||||||||||||||||||||||||
公司传真 | 021-64721377 | ||||||||||||||||||||||||
公司网址 | www.yimingroup.com | ||||||||||||||||||||||||
电子邮件 | yimin@yimingroup.com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04/02/1994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币)* | 0.054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0.017元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2.272元 | ||||||||||||||||||||||||
市值(人民币) | 38.050亿 |
通
/
通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调整数据 |
风险声明: |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
免责声明: |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