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制造业 | ||||||||||||||||||||||||
集团简介 |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882.SH)是由柴琇女士创立的专注于奶酪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上市公司。 妙可蓝多以“让奶酪进入每一个家庭”作为企业使命,“以消费者为导向,用工匠精神做极致产品”为经营理念,致力于将营养、美味的奶酪及健康的生活方式带给广大消费者,形成了包括即食营养奶酪、家庭餐桌奶酪和餐饮工业奶酪三大系列在内,拥有奶酪棒、奶酪片、马苏里拉奶酪等众多明星产品的丰富产品矩阵。2022年,妙可蓝多奶酪行业市场占有率达43.9%(尼尔森零售指数),公司稳居行业第一并持续扩大领先优势。 妙可蓝多在上海(金山区、奉贤区)、天津、吉林、长春等地共拥有5家现代化生产基地,均采用世界一流的奶酪生产设备,年产能合计逾16万吨,位居国内第一。公司的原材料皆精选自欧洲与大洋洲的奶酪原料供应商,严选全球优质奶源,从原料端保障产品品质。 妙可蓝多在上海设立国际化研发中心和检验检测平台,同时与包括中国营养学会和国内多所高校在内的科研机构开展研究合作,在奶酪基础科学、产品创新、工艺设计等领域取得多项重要成果。公司实行“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全产业链质量管理”,通过先进体系赋能、管理标准升级、质量文化入心,确保每一件产品质量过硬、品质上乘。 通过对标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妙可蓝多正积极进行ESG建设,逐步完善企业可持续发展体系,坚持为创造更多环境和社会价值贡献企业力量。“十四五”时期,妙可蓝多进入自身发展的第二个五年,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将企业经营融入新时代新发展格局,努力将企业打造成为中国领先、世界一流、令人尊敬的乳制品企业,带动奶酪行业高质量发展,以高品质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截止目前,妙可蓝多已经形成了三大产品系列:奶酪休闲零食化的“即食营养系列”,面向日常家庭消费的“家庭餐桌系列”和面向餐饮、烘焙等场景的“餐饮工业系列”。妙可蓝多拥有近百个SKU,其中奶酪棒、奶酪片、马苏里拉奶酪、慕斯奶酪杯、哈路蜜原制奶酪等成为深受消费者喜爱的明星产品。 妙可蓝多已形成国内奶酪行业的高标准、现代化生产基地。五座工厂分别位于上海金山区、上海奉贤区、天津、吉林以及长春,具有世界一流的奶酪生产设备,可以实现从牛奶到奶酪的自主生产,也具备对再制奶酪产品的多元化研发及创新的综合能力。公司的原材料皆精选自欧洲与大洋洲的奶酪原料供应商,严选全球优质奶源,从原料端保障产品品质。 妙可蓝多自有工厂,自有生产线,具备十万级超洁净生产车间,成熟稳定的工艺管控,世界先进的加工生产线。同时,妙可蓝多自主研发,拥有国内领先的奶酪营养与创新研究中心,聚集了基础研究与实践应用的各个领域的专业人才,积累了大量、成熟的奶酪研发和生产技术,共取得奶酪类相关专利57项。 妙可蓝多在上海设立国际化研发中心和质检中心,同时与包括中国营养学会和国内多所高校在内的科研机构开展研究合作,在奶酪基础科学、产品创新、工艺设计等领域取得多项重要成果。公司实行“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全产业链质量管理”,从原料入厂到成品交付全过程,严格把控每个环节和每个生产工序一支奶酪棒的上市要经过25道工序,102个质量监测点,215项监测内容。2023年7月,妙可蓝多质量检测中心通过国家CNAS专家评审,获得“实验室认可证书”。意味着妙可蓝多质量检测中心具有了按相应认可准则开展检测服务的技术能力,可以在认可范围内出具带有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志和ILAC国际互认联合标志的检测报告。 作为国产奶酪的先行者,妙可蓝多始终保持行业第一,并且在营收规模、增长率、市场占有率以及品牌影响力四大重要指标上保持领先。2020年9月,妙可蓝多邀请孙俪作为形象代言人,为旗下奶酪棒、马苏里拉、芝士片等系列产品进行宣传推广。妙可蓝多品牌知名度迅速传遍大江南北,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通过持续聚焦奶酪赛道,不断迭代升级产品体系,拓宽渠道布局,深入推动线上与线下协同的营销传播策略,妙可蓝多在消费者心智中已经成为奶酪产品的第一联想认知。为了持续积累品牌势能,一直以来,妙可蓝多“聚焦高势能人群、聚焦大单品、聚焦主流媒体”,与央视等头部媒体合作,保持品牌传播声量。 七年的高质量发展,让妙可蓝多在多个领域获得殊荣。在产品领域,2022年荣获英国南特威奇国际奶酪大赛金奖,这是全球范围内最权威的奶酪评选大赛;在消费领域,被人民网评为2021国民消费十大潜力品牌;在创新领域,2021年荣获每日经济新闻最受Z世代喜爱品牌;在品质发展领域,2022年被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评定为优秀乳品加工企业;在人才发展领域,2022年被评为人力资源杰出雇主奖;在社会责任方面,2022年被评为年度新锐责任企业,等等。 妙可蓝多致力于将奶酪这一被誉为奶黄金的宝贵食品带给更多的中国人,为中国人的身体提供丰富营养和充沛能量。妙可蓝多在中国市场的践行,推动着中国奶酪产业的蓬勃发展。从奶酪零食化的奶酪棒开始,妙可蓝多不遗余力进行品类教育,普及奶酪知识。 近年来,妙可蓝多不断围绕奶酪进行产品创新,实现消费人群破圈,开创中国人消费奶酪的多元场景。一方面,推出丰富的原制奶酪和再制奶酪产品,面向TOB端的餐饮企业,满足西餐、烘焙等餐饮业态的奶酪需求;同时,妙可蓝多还积极将旗下丰富的优质奶酪产品通过线上及线下渠道走进千家万户,面向TOC端的餐桌消费。通过TOB及TOC的双轮驱动,妙可蓝多极大地提升了奶酪在中国市场的渗透率;另一方面,奶酪零食化也开创出更加丰富多元的创新型高品质爆款美味。面向未来,“奶酪+”具有广阔的可想像和可实现空间,针对不同人群和不同潜在需求,奶酪化的健康休闲零食会成为潜力庞大的品类创新者。 创立以来,妙可蓝多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先后发起妙可蓝多棒小孩公益计划,与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上海慈善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开展长期合作,帮助贫困和弱势儿童改善营养,助力健康成长。截止2022年底,妙可蓝多累计捐赠物资金额超人民币1600万,物资捐赠惠及人次超20万。妙可蓝多把“发展企业,回报社会”的公益理念贯穿企业发展的每个阶段,用持续性的公益活动展现她对社会的回馈。 面向未来,妙可蓝多始终以“让奶酪进入每一个家庭”为使命,努力打造中国领先、世界一流、令人尊敬的奶酪企业,带动中国奶酪产业高质量发展,以高品质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 ||||||||||||||||||||||||
主营业务 | 乳制品生产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食品流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法人代表 | 柴琇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东 |
|
||||||||||||||||||||||||
董事会秘书 | 谢毅 | ||||||||||||||||||||||||
法律顾问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电话 | 0533-3389666;0431-89577701;021-50188700 | ||||||||||||||||||||||||
公司传真 | 0533-3389666;021-50188918 | ||||||||||||||||||||||||
公司网址 | www.milkground.cn | ||||||||||||||||||||||||
电子邮件 | hualianzqb@163.com;gz600882@vip.163.com;ir@milkland.com.cn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06/12/1995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币)* | 0.126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8.374元 | ||||||||||||||||||||||||
市值(人民币) | 96.112亿 |
通
/
通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调整数据 |
风险声明: |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
免责声明: |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