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金融业 | ||||||||||||||||||||||||
集团简介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其前身是于1998年3月9日开业的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设在上海,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84.97亿元。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成功登陆上交所(证券代码:600958),2016年7月8日H股成功发行并上市(股份代号:03958),成为行业内第五家A+H股上市券商。 经过20余年的发展,公司从一家仅有586名员工、36家营业网点的证券公司,逐渐壮大为总资产达3500亿,员工8000余人,在全国89个城市设有179家分支机构,提供证券、期货、资产管理、理财、投行、投资咨询及证券研究等全方位、一站式专业综合金融服务的上市证券金融控股集团。 公司全资持有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时作为第一大股东参股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余年来,公司秉承“团结、进取、务实、高效”的企业精神,“客户至上、以人为本、专业服务、开拓创新”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成为“具有行业一流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现代投资银行”。 | ||||||||||||||||||||||||
主营业务 | 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限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 | ||||||||||||||||||||||||
法人代表 | 龚德雄 | ||||||||||||||||||||||||
公司高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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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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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 | 魏伟峰 | ||||||||||||||||||||||||
法律顾问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电话 | 021-63325888;021-63326373;95503 | ||||||||||||||||||||||||
公司传真 | 021-63326010 | ||||||||||||||||||||||||
公司网址 | www.dfzq.com.cn | ||||||||||||||||||||||||
电子邮件 | ir@orientsec.com.cn;wangrf@orientsec.com.cn;litingting@orientsec.com.cn |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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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 23/03/2015 | ||||||||||||||||||||||||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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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人民币)* | 0.300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0.150元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8.710元 | ||||||||||||||||||||||||
市值(人民币) | 775.43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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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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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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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调整数据 |
风险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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