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料
行业 制造业
集团简介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股份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冀股办[2001]68号文件批准,由开滦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西南交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1年6月30日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338,000,000.00元。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70号东楼。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文学。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成立了综合办公室、财务部、监察审计部、贸易部、人力资源部、证券部、生产技术部、规划发展部、安全督察部、党群工作部、煤化工事务部、经营管理部等职能部室。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49号文核准,于2004年5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7.00元/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488,000,000.00元。公司2006年度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88,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转增73,200,000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561,200,000.00元。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38号文件核准,公司2008年11月公开增发56,12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增加股本56,120,000.00元,变更后公司股本为617,320,000.00元。公司2009年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17,32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617,320,000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1,234,640,000.00元。   公司的母公司为开滦集团,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开滦集团100.00%股权,因此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煤炭及煤化工行业。   公司现有的主要产品有9级、10级、11级、12级、14级洗精煤、洗混块、冶金焦炭及焦化副产品及其衍生品等。
主营业务 煤炭开采、原煤洗选加工、炼焦及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法人代表 彭余生
公司高管
董事长:彭余生
副董事长:卞立国
董事:张德云,张永军,杨喜民,王军
独立董事:陈均平,伏军,李凤明
五大股东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量日期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流通A股48.12%30/09/202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流通A股21.16%30/09/202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通A股2.65%30/09/2024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流通A股1.58%30/09/202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通A股1.51%30/09/2024
董事会秘书 张嘉颖
法律顾问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
公司电话 0315-2812013;0315-3026567
公司传真 0315-3026507
公司网址 www.kkcc.com.cn
电子邮件 kcc@kailuan.com.cn
公司地址
注册: 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70号东楼
办公: 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70号东楼
上市日期 02/06/2004
股本
总股本: 1,587,799,851
A股总股本: 1,587,799,851
流通A股: 1,587,799,851
限售A股: 0
其他股本: 0
B股: 0
H股: 0
每股收益(人民币)* 0.690元
每股派息(人民币)* 0.343元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8.967元
市值(人民币) 113.051亿
/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未调整数据
数据提供: 经济通
使用条款
风险声明: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免责声明: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