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集团简介 | 2004 年 6 月 24 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组建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沪国资委事[2004]251 号),同意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组建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上海市国资委作为单一股东进行出资,注册资本为 8 亿元人民币。 2004 年 6 月 25 日,上海市工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沪名称预核号:01200406250981),同意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004 年 6 月 25 日,上海市国资委制定《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章程,环境集团由上海市国资委出资设立并委托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监管。2004 年 6 月 25 日与 2004 年 6 月 26 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与上海市国资委分别批准《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对环境集团国有资产占有产权进行登记。2004 年 6 月 28 日,上海市工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1007235;鉴于上海市国资委以国有资产产权出资涉及的清产核资手续及相应申报审批程序较长,经环境集团申请,上海市工商局同意先行核发营业执照)。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分立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68号),本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自城投控股分立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紧随本次合并生效实施后,城投控股将环境集团(包括因本次合并安排由环境集团承继和承接的原阳晨投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等)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实施分立(即“本次分立”)。作为本次分立的存续方,城投控股(存续方)继续运营房地产资产和业务以及其他股权投资业务;作为本次分立的分立主体,环境集团全部股权由城投控股于分立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取得及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即上海环境),并申请其股份在上交所上市。 | ||||||||||||||||||||||||
主营业务 | 固体废弃物处置、城市污水处理等环境市政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 | ||||||||||||||||||||||||
法人代表 | 王瑟澜 | ||||||||||||||||||||||||
公司高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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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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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 | 董政兵 | ||||||||||||||||||||||||
法律顾问 | -- |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电话 | 021-68907088 | ||||||||||||||||||||||||
公司传真 | 021-62623121 | ||||||||||||||||||||||||
公司网址 | www.sh601200.com | ||||||||||||||||||||||||
电子邮件 | shhj@shenvir.com |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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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 31/03/2017 | ||||||||||||||||||||||||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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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人民币)* | 0.487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0.100元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9.542元 | ||||||||||||||||||||||||
市值(人民币) | 114.56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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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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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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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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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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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调整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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