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集团简介 | 公司是经中宣部于2010年5月27日出具的中宣办发函〔2010〕219号文和2010年12月30日出具的中宣办发函〔2010〕651号文、财政部于2010年6月12日出具的《关于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整体重组改制并上市的批复》(财教〔2010〕162号)、新闻出版总署于2011年1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整体重组改制并上市的批复》(新出审字〔2011〕43号)、财政部于2011年12月14日出具的《关于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筹)设立方案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文资函〔2011〕12号)批准,由出版集团以其出版、发行相关资产出资,与中国联通、文化产业基金和学习出版社共同发起设立。根据《发起人协议》及财政部于2011年12月14日出具的《关于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筹)设立方案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文资函〔2011〕12号),出版集团联合中国联通、文化产业基金和学习出版社共同发起设立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以货币、资产出资合计198,302.9388万元,按65.455409%的比例折为股本,折股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为129,800万股。其中出版集团持有126,549.44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50%;中国联通持有1,2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文化产业基金持有1,2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学习出版社持有654.55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2011年12月19日,公司经工商总局核准成立,并取得注册号为10000000004409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以图书、报刊、电子音像等出版物出版为主业,是集出版、发行、物资供应、印刷等业务于一体的大型出版企业。 | ||||||||||||||||||||||||
主营业务 | 主要包括图书出版、报刊出版、电子音像出版及相关的版权业务 | ||||||||||||||||||||||||
法人代表 | 黄志坚 | ||||||||||||||||||||||||
公司高管 |
|
||||||||||||||||||||||||
五大股东 |
|
||||||||||||||||||||||||
董事会秘书 | 刘禹 | ||||||||||||||||||||||||
法律顾问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事务所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电话 | 010-58110824 | ||||||||||||||||||||||||
公司传真 | 010-59751501 | ||||||||||||||||||||||||
公司网址 | www.cnpubc.com/ | ||||||||||||||||||||||||
电子邮件 | zqb@cnpubc.com | ||||||||||||||||||||||||
公司地址 |
|
||||||||||||||||||||||||
上市日期 | 21/08/2017 | ||||||||||||||||||||||||
股本 |
|
||||||||||||||||||||||||
每股收益(人民币)* | 0.520元 | ||||||||||||||||||||||||
每股派息(人民币)* | 0.153元 | ||||||||||||||||||||||||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 4.865元 | ||||||||||||||||||||||||
市值(人民币) | 162.203亿 |
通
/
通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通
/
通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通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 | 未调整数据 |
风险声明: |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
免责声明: |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