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料
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集团简介 公司(股票简称:新中港;股票代码:605162)创建于1985年,是嵊州市重点骨干企业,主营业务为热力产品和电力产品的生产及供应。 公司采用背压热电联产的方式进行生产供应,该生产方式不但相比于传统凝汽发电厂、热电分产型企业,而且比抽凝式热电联产机组,更符合能源梯级利用的原则,彻底避免了大量冷凝端能源损失;又发挥新型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环保优势,集中治理污染物排放,使能源得到高效、清洁利用。报告期新中港主营业务增长稳定,盈利能力良好,保持着行业内较高的毛利率。 公司通过打造以热定电的“高参数全背压机组配套新型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独特工艺,不断创新,在节约能源和清洁燃煤方面走在热电联产行业前列。 节约能源方面,公司通过多年持续的技术改造,创造了全国热电联产行业较低的能耗。与近8年(2012年-2019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浙江省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厂”等行业统计数据相比,公司在供热标准煤耗明显低于或与行业统计数据基本持平的情况下,供电标准煤耗远低于行业统计数据;2008年公司被国家发改委节能技术推广中心选为全国最佳节能实践案例(第108例)并在全国推广;根据浙江省经信委、浙江省统计局的审核,2014年6月、2015年6月浙江日报发布了全省高能耗行业产品单耗红黑榜,公司连续两年被评为同行业(热电联产)红榜第一名(即能耗最低,近年一共仅公布过这两次)。作为同行业唯一一家“国家标准示范创建项目——热电联产能效提升节能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2020年6月,通过了中期验收。 清洁燃煤方面,公司经浙江省环保监测中心测试,2016年10月通过了由绍兴市环保局和绍兴市经信委组织的全厂超低排放(即按天然气发电机组排放标准)验收,是浙江省首个全厂通过超低排放验收的热电厂。公司的超低排放工艺路线已作为《浙江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编制说明中唯一的热电厂案例,是浙江省经信委等六部门下发的《浙江省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行动计划》(浙经信电力〔2015〕371号)推荐的技术路线之一,是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所述的炉内脱硫和炉后高效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工艺相结合的典型超低排放技术路线。2019-2020年供电、供热碳排放强度远低于全国基准值。
主营业务 专注于热电联产业务
法人代表 谢百军
公司高管
董事长:谢百军
董事:赵三军,吴建红,刘景越,汪爱民,谢迅
独立董事:程乐鸣,张春鹏,单辰博
五大股东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量日期
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流通A股74.66%30/09/2024
李伟流通A股0.75%30/09/2024
欧娜流通A股0.25%30/09/2024
鲁承全流通A股0.24%30/09/2024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流通A股0.23%30/09/2024
董事会秘书 密志春
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电话 0575-83122625
公司传真 0575-83181278
公司网址 www.zjxzgrd.com
电子邮件 xzg1129@163.com
公司地址
注册: 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
办公: 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
上市日期 07/07/2021
股本
总股本: 400,506,776
A股总股本: 400,506,776
流通A股: 400,506,776
限售A股: 0
其他股本: 0
B股: 0
H股: 0
每股收益(人民币)* 0.370元
每股派息(人民币)* 0.180元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 3.007元
市值(人民币) 28.636亿
/
 : 沪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 过往沪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 深股通股票 (所有投资者 / 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
 : 过往深股通股票 (只可沽出)
* 未调整数据
数据提供: 经济通
使用条款
风险声明: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本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任何保证。客户不应依靠此内容作任何投资决定。
免责声明:
在此提供的资料由经济通有限公司(「经济通」)及/或其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来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之用,而非旨在提供任何财务或专业意见;因此,任何人不应赖以作为有关此方面的用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产品的特点、其本身的投资目标、可承受的风险程度及其他因素,并适当地寻求独立的财务及专业意见。经济通及来源公司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惟经济通、来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概不就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作出担保或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亦不会对任何因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资料(全部或任何部份)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